中心全体教师:
依据《南通大学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教务处《关于报送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关于调整工程训练中心课程负责人、模块负责人、实训区负责人、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名单的通知》(通大中心工程【2024】21号文件),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更好地完善和规范中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请各模块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需要组建教学团队。请有专业基础与相关模块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积极报名,全员参与,共同建设好中心基层教学组织,落实长期建设工作于常态化教学中。请模块负责人于2024年11月6日前将教学团队成员名单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
附件1:《南通大学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
工程训练中心
2024 年 10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