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南通大学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制订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形成中心主任及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实训区负责人逐级负责的制度,并以网格化划分实训区责任人的负责范围,实训区责任人即为岗位责任人,应首先承担安全责任。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心与部门,部门与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将安全工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体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实行个人评奖评优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各实训区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任课教师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四、实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训区设备的运行情况、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性、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的完好性、实训区环境卫生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1. 日查:实训区安全责任人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日查记录》。
2. 月查:安全综合保障科、教学运行管理科、机械制造实训部、电工电子实训部、数智与综合创新实训部等5个部门联动轮查,每个月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一次,并填写《安全月查记录》。
3. 阶段抽查:中心安全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进行环境安全抽查,并填写《安全阶段检查记录》。
五、从严从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落实必要的物防、人防和技防措施。管理好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岗位责任人要以主人翁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安全防范,遇突发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并迅速上报,凡在面临突发事件时消极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工程训练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