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工程训练中心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793

各实训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南通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程训练中心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工程训练中心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 凡在我中心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均可参赛。

2. 已经获得学校前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二、竞赛程序及组织形式

1 .初赛。各实训部在正常听课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初赛,根据初赛结果推选两名优秀教师代表参加中心复赛。

2 .复赛。复赛由中心组织实施,主要通过组织听课,结合课前、课后相关教学环节工作的考核等方式进行,并评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3 .决赛。决赛由学校组织实施,通过教学方案设计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三、竞赛要求

本次讲课竞赛应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技能、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的效果等方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请各实训部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并对照学校通知要求制订具体的竞赛标准和实施方案。凡未经实训部初赛者,不得参加中心复赛和学校决赛。复赛和决赛的竞赛方案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奖励办法

本次讲课竞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中心颁发获奖证书。

五、时间安排

1 .实训部初赛拟定于9月18日前完成、中心复赛拟定于9月30日前完成。实训部9月18日前必须将所有参赛教师成绩、评比结果以及记录情况等材料由实训部主任签好字后报送综合保障部。同时报送参加复赛教师名单。

2 .学校决赛初定于10月中旬进行。

六、说明

1.请各实训部务必将初赛的标准、方案和活动时间、地点于9月8日前报综合保障部。

2.本次教师讲课竞赛成绩将纳入我中心2017年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希望各实训部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向综合保障部咨询,电话:85012554或85012928。




附件1 决赛形式与组织细则.docx

附件2 教学设计方案评分表.docx

附件3 讲课评分表.docx



工程训练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