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训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落实本科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通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处教质〔2021〕6号)的规定和具体要求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中心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中心教学检查工作组成员
组长:刘红梅
副组长:李晓燕、仇群仁
成员:陈玲、陈欣、朱益民、冯晓荣、于玮、朱学伟、陈怡欣、肖龙雪、李海燕、陈红艳、刘建鹏
二、检查时间和形式
第十七周-第十九周,实训部自查和中心抽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开放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完整填写情况;
(二)教学文件执行及实习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三)各模块学生成绩评定、录入和教学达成评价完成情况;
(四)所有实习报告、记分卡等教学文件整理装订、审核签字及归档情况:
(五)期中教学检查整改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教学工作突出成效;
(六)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如:教材选用、实训轮换表编排、教学任务落实、耗材准备等)。
四、检查要求
各实训部对照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表》,于2024年7月2日前提交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学运行管理科完成中心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于2024年7月5日前提交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表2024.6.14.xlsx
工程训练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