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文件和《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南通大学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制订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形成中心主任及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实训区负责人逐级负责的制度,并以网格化划分实训区责任人的负责范围,实训区责任人即为岗位责任人,应首先承担安全责任。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心与部门,部门与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将安全工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体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实行个人评奖评优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各实训区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任课教师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四、实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训区域的清洁及设备的运行、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性、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的完好性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1)周查:实训区安全责任人应每周对实训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2)月查:安全综合保障科、教学运行管理科、机械制造实训部、电工电子实训部、工程综合与创新实训部5个部门联动轮查,每个月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一次,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3)阶段抽查:中心安全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进行环境安全抽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五、中心设立安全员岗位。安全员完成中心对各实训室的日常安全监督;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室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制止各项违规行为;并在发生事故时积极参与事故处理。

六、从严从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落实必要的物防、人防和技防措施。管理好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七、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中心须提前掌握师生行程情况,如有涉及疫区人员暂不上课,按照防疫要求进行隔离。疫情期间师生进入实训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并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实训区、办公区的环境卫生,每日早、中、晚通风3次,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提醒师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休息好,坚持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课程开始前和结束后对实训区的设备、物品进行消杀。

八、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岗位责任人要以主人翁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安全防范,遇突发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并迅速上报,凡在面临突发事件时消极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工程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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