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训部: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工程训练中心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本年度承担工程训练中心本科实践教学任务的所有指导教师。
二、考核时间: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三、考核等级:教学质量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的比例要求控制在30%范围内,否则学校将视为无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请各实训部对照《工程训练中心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实施细则》(通大中心工程[2021]6号)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动员和组织教师认真填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个人申请表》;(2)组织考核并完成“课程教学评价(同行评价)”;(3)组织教师填写“2021年教师工程实践教学完成信息登记表”。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2月20日(周一)上午11:30之前提交教学运行管理科。
附件1:南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实施细则.pdf
附件3: 附件3:2021年教师工程实践教学完成信息登记表(1).xls
工程训练中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