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训部: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畅通教学信息反馈渠道,确保教学安全稳定,保证实训教学质量,根据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教学管理规范,现将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陆伟家
副组长:王汉成、姜衍
成员:朱益民、陈玲、陈欣、朱学伟、冯晓荣、李海燕、肖龙雪、刘建鹏
二、检查形式
各实训部自查自纠;中心抽查;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三、检查内容
结合学校要求和中心教学与安全工作实际,确定教学检查内容如下:
1. 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情况。
2. 课程实践教学各环节任务落实与执行情况。
3. 课堂教学中教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等情况。
4. 教师的教风情况(包括:调停课和准时上下课情况;课件使用、教案编写、指导答疑等情况)。
5. 教学过程中安全、劳动教育等措施落实情况。
6. 各种教学文件、资料的建设规范性和及时归档情况。
7.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8. 选用教材质量和规范性使用等情况。
9. 实训部课程建设情况。
10. 为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开展有亮点的教学活动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1.请实训部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落实教学检查工作任务,通过检查了解教学运行秩序及教学效果,了解本部门教师教学态度、水平和质量、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对发现的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改进措施。
2.全体任课教师请按照中心和实训部要求,认真做好教学自查工作,对自己本学期来的教学工作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
五、工作步骤
本次教学检查从第9周开始,第12周结束。
(一)准备及检查阶段(10月25日—11月10日)
1.全面部署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实训部根据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制定教学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教学检查任务。
(二)总结和交流阶段(11月11日—11月18日)
1.各实训部对期中教学自查情况认真汇总、整理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形成书面总结,2021年11月16日前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
2.教学运行科结合各实训部的总结情况及中心教学抽查情况全面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2021年11月18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
工程训练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 2021-2022-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