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总学生实习成绩,所有课程请于114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116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成绩的打印、签字。

2、整理、装订需归档的学生实习资料,并于116日前交保障部,不能有缺漏。

3、做好各门课程成绩分析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工程训练中心实习课程成绩分析表”,请于19日前交保障部。

4、各实训部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结合中心及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认真研究部署2015年的教学工作计划,2014年教学工作总结及2015年教学工作计划请于19日前交保障部。

5、各实训部的教学检查记录、“听课记载簿”和“实训部(教研室)活动记录”等请于20周前交保障部。

6、“实践教学环节学院自查情况记录表”(纸质挡、电子档)请于19日前交保障部。

7、请各实训部根据“2014-2015-2工程训练中心课程总表”的任务,确定各门课程的实习模块,落实指导教师,制定实训轮换表。实训轮换表请于19日前交保障部。

8、根据教学安排,请于20周前完成“教学任务书”下达工作,存档的“教学任务书”交保障部。

9、请于19日前完成2014-2015-2“集中实践环节实施计划书”(纸质挡、电子档)填报工作。

10、各实训部根据学校的要求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填写“2014-2015-1期末教学检查表”,检查表于14日前交保障部。

11、根据教务处“关于编写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质量标准的通知”要求,抓紧修订工程训练A、工程训练B、工程训练C、工程认识、电子生产实习、工程训练(一)、创新训练、陶艺制作、机器人制作训练等课程教学大纲和质量标准,修订相应的实习指导书等的教学资料。上述资料请于19日前交保障部。

12、下学期需印刷的实习资料请于19日前填写申请表,报保障部送文印室印刷。

13、“工程训练中心教师业务档案登记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个人申报表”请于14日前完成填报,各实训部审核后交保障部。

14、请各位教师认真核对、完善教学状态数据库;硕士以上教师每学期须有1~2次的评学数据;中心主任、部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硕士以上教师须按中心规定录入听课记录。

  

 

 

                                                                                       综合保障部

                                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