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进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中心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成员
组长:管图华
副组长:王汉成、刘红梅
成员:朱益民、曹海平、顾新忠、冯晓荣、龚建伟
二、检查形式
以各实训部自查为主,做到实训部自查与中心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
(1)工程训练、工程认识、陶艺制作、机器人制作训练等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训练、工程认识、陶艺制作、机器人制作训练、电子生产实习等课程的场地、教学条件、人员的落实情况;
(3)各种教学文件、资料、档案的规范归档情况;
(4)教学改革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考试管理情况;
(6)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7)教师的教学态度、教案编写、报告批改、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准时上、下课等教学情况;
(8)学生的学习态度,实习守则的遵守情况,实习件、实习报告完成情况;
(9)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及教学效果等;
(10)教师的听课情况。
2、重点检查
(1)工程训练、陶艺制作、机器人制作训练等课程的教学运行状况,特别是检查有无随意调停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重点检查陶艺制作、机器人制作训练两门公选课的教学运行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训练、工程认识、电子生产实习、陶艺制作、机器人制作训练等课程的考核细则、成绩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陶艺制作、机器人制作训练两门公选课的教学文件(大纲、授课计划书、授课情况记载本、教案等)完备情况;
(4)教师的听课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实训部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落实教学检查的各项内容。通过检查了解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情况,了解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2、全体任课教师要按照中心、实训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教学检查从第九周开始,第十一周结束。
1、准备及检查阶段(10月27日—11月9日)
(1)中心检查工作小组全面安排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实训部根据教务处文件及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并将实训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综合保障部。
2、总结交流阶段(11月10日—11月16日)
(1)各实训部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文字材料汇总整理,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于11月16日前报送综合保障部;
(2)由综合保障部对所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中心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材料,11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 2014--2015--1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