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进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中心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 管图华
副组长:王汉成、刘红梅
成员:朱益民、曹海平、顾新忠、冯晓荣、龚建伟
二、检查形式
以各实训部自查为主,做到实训部自查与中心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1 、常规检查
(1)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的场地、教学条件、人员的落实情况,教学进展情况;
(3)各种教学文件、资料、档案的规范归档情况;
(4)教学改革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考试管理情况;
(6)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7)教师的教学态度、教案、报告批改、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准时上、下课等教学情况;
(8)学生的学习态度,实习守则的遵守情况,实习件、实习报告完成情况;
(9)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及教学效果等。
2 、重点检查
(1)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的教学运行状况,特别是检查有无随意调停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
(2)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实训场地、教学条件、人员的落实情况;
(3)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工程训练(一)、电子生产实习等课程的考核细则、成绩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新开设课程的教学文件(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情况;
(5)检查实习报告的批改和实习成绩的评定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1 、各实训部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落实教学检查的各项内容。通过检查了解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情况,了解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2 、全体任课教师要按照中心、实训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教学检查从第九周开始,第十一周结束。
1 、准备及检查阶段(4月14日—4月27日)
(1)中心检查工作小组全面安排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实训部根据教务处文件及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并将实训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于4月18日前报送至综合保障部;
2 、总结交流阶段(4月28日—5月4日)
(1)各实训部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文字材料汇总整理,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于5月4日前报送综合保障部;
(2)由综合保障部对所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中心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材料,5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计划安排
附件2: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3:实训指导教师自查表
附件4:实训部自查表
附件5:期中教学检查抽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