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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2 工程训练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发布者:工程训练中心信息录入 发布时间:2014-04-10 浏览次数: 10 分享: [预览可见]


根据教务处《关于进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中心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 管图华


副组长:王汉成、刘红梅


成员:朱益民、曹海平、顾新忠、冯晓荣、龚建伟


二、检查形式


以各实训部自查为主,做到实训部自查与中心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1 、常规检查


(1)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的场地、教学条件、人员的落实情况,教学进展情况;


(3)各种教学文件、资料、档案的规范归档情况;


(4)教学改革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考试管理情况;


(6)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7)教师的教学态度、教案、报告批改、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准时上、下课等教学情况;


(8)学生的学习态度,实习守则的遵守情况,实习件、实习报告完成情况;


(9)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及教学效果等。


2 、重点检查


(1)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的教学运行状况,特别是检查有无随意调停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


(2)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等课程实训场地、教学条件、人员的落实情况;


(3)工程训练、工程认识、创新训练、工程训练(一)、电子生产实习等课程的考核细则、成绩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新开设课程的教学文件(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情况;


(5)检查实习报告的批改和实习成绩的评定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1 、各实训部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落实教学检查的各项内容。通过检查了解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情况,了解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2 、全体任课教师要按照中心、实训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教学检查从第九周开始,第十一周结束。                                                                          


1 、准备及检查阶段(4月14日—4月27日)


(1)中心检查工作小组全面安排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实训部根据教务处文件及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并将实训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于4月18日前报送至综合保障部;


2 、总结交流阶段(4月28日—5月4日)


(1)各实训部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文字材料汇总整理,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于5月4日前报送综合保障部; 


(2)由综合保障部对所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中心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材料,5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计划安排


附件2: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3:实训指导教师自查表


附件4:实训部自查表


附件5:期中教学检查抽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