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训教师应执行《南通大学实验室守则》、《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于实训前,向学生介绍实训室功能,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实训指导教师应于课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检查学生着装要求及预习情况,组织好学生进入实训场地,做好课前准备。

三、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不得安排其它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实训课进行期间,实训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训室。

四、实训指导教师应加强实训室内的学生管理,维护好整个教学秩序;建立人员分组、设备分组管理档案;认真记载实训教学日志。

五、实训指导教师应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教学需要正确指导学生使用实训设备。强电设备通电前,实训指导教师必须先进行检查。

六、实训指导教师有责任预防学生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出现意外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七、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关断总电源,并安排学生清理实训场地,打扫卫生。

八、对于在实训室上课期间不负责任,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事故损失的指导教师,将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